CTA,期货投资基金简称期货基金或商品基金,是指广大投资者将资金集中起来,委托给专业的期货投资机构,并通过商品交易顾问(CTA)进行期货投资交易,投资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享有投资利润的一种集合投资方式。
期货投资基金简称期货基金(CTA Fund),或商品基金,是指广大投资者将资金集中起来,委托给专业的期货投资机构,并通过商品交易顾问(CTA)进行期货投资交易,投资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享有投资利润的一种集合投资方式。
是指由专业的资金管理人运用客户委托的资金自主决定投资于全球期货市场和期权市场以获利的并且收取相应管理费用的一种基金组织形式。期货基金与对冲基金、投资基金的基金等同属于非主流投资工具;近年来养老基金、保险基金、捐赠基金、慈善基金等对非主流投资工具表现出浓厚的投资兴趣,期货投资基金的规模随之急剧膨胀;相应,期货投资基金在全球期货和期权市场中的作用和影响也日渐显现。
1949年,美国海登斯通证券公司的经纪人理查德·道前(Richard Donchian)建立了第一个公开发售的期货基金,成为世界上第一只真正意义上的期货投资基金。
直到60-70年代,期货投资基金才开始真正引起人们的兴趣,当时的投资者主要是小资金客户。1975年,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成立,监管期货投资基金经理(CPO)和商品交易顾问(CTA)的活动。80年代,期货品种由农产品发展到债券、货币、指数等金融领域,期货投资基金在资产的风险管理与运作方面的作用日趋重要。随着现代投资组合理论的诞生和投资技术的不断变化,期货投资基金规模迅速扩大。据统计,到1999年,美国期货投资基金的市场份额已由1988年的60亿美元增加到500亿美元。根据美国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的资料,至2000年9月,美国共有基金经理(CPO)1416个,交易顾问(CTA)935个。目前,美国期货投资基金不仅成为期货市场上的主要投资工具,而且已成为机构投资组合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在繁荣美国期货市场及促进美国资本市场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尽管期货交易早在17世纪就已经出现,但首只期货CTA基金直到1949年才公开发行。期货CTA基金起源于美国,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尤其是近30年来,全球期货CTA基金发展迅猛,这其中又以美国、欧洲为代表。
自2007年下半年由次级债引发的全球金融风暴爆发以来,全球股市大幅下挫,整体对冲基金规模缩减超过1万亿美元,但同期全球五大期货CTA基金旗下的资产却依然取得了正回报,整体期货管理基金也跑赢了全球股指逾40个百分点。
从上表我们可以看出,现在全球最大的期货CTA基金都在欧美,其中又以美国和英国为主,像美国的Bridgewater Associates管理的期货基金其规模就达到400亿美元,英国曼氏集团旗下的期货基金Man AHL规模也超过200亿美元。
一、日本CTA Fund
由于期货投资基金在1987年美国股市大跌期间所表现的高收益特征,期货投资基金日益受到金融界的重视和大众投资者的欢迎。日本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引入了期货投资基金,此后期货投资基金在日本获得了迅速发展。日本期货CTA基金始建于1987年,当时日本还没有《商品基金法》,最初是由一些投资者将私募的资金转移至美国,在巴拿马等一些避税天堂国家设立投资公司,并将资金委托给美国的投资顾问公司(CTA)在世界各地的期货市场进行专家理财,这是日本期货CTA基金的雏形。1989年,日本第一只期货基金正式成立,经过两年的发展,日本政府为了规范期货基金,于1991年颁布了商品基金法,逐步规范商品基金市场的秩序,经随后多年补充修正案的不断查漏补缺,最终于2000年12月由JCFA(Japan Commodities Fund Association)正式将多年来不断完善的日本商品基金法编印成册,成为指导和规范商品基金市场的行为准则,以使商品期货基金市场向着有序竞争的方向健康地发展。
二、新加坡期货CTA Fund
在新加坡,期货基金是以集合投资的形式表现的,相关规范主要来自于证券期货法(Securities and Futures Act)、商品交易法(Commodity Trading Act)、集合投资计划法规(Code on 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及集合投资计划细则规范【Securities and Futures (Offers of Investments) ( 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Regulations 2005】。
规范期货交易的机构主要有两个:一是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负责制定证券期货法、集合投资计划法规及集合投资计划细则规范等;另一个为国际企业局(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Singapore Board),负责制定商品交易法。如果出现需要两个监管机构共同监管的问题时,由金融管理局和国际企业局共同讨论的方式来解决。
三、我国台湾CTA Fund
我国台湾自1986年6月1日开始实行期货交易法后,市场体系建设已经日趋完善。目前,台湾期货市场保证金将近300亿元人民币。期货市场建制之初,除开放期货经纪商与期货自营商外,为了便利证券投资人参与期货市场,监管部门参考美国期货中介商(Introducing Broker)制度,开放由证券经纪商经营期货交易辅助业务,以转介交易功能,增加交易管道以便顺畅交易。此后,台湾期货交易所于1987年7月21日推出“台湾证券交易所股指期货”后,陆续推出金融保险类及台指小型期货合约,并于1990年12月24日推出台指选择权合约。由于期货交易具有高度的专业性,随着市场的发展,自1989年底起,为积极引导期货交易人从事理性的期货交易、提高各种机构资金及法人参与期货交易的意愿,改善期货市场结构,台湾开始开放期货经理事业,即期货CTA。台湾于1991年11月8日依据期货交易法规定发布“期货经理事业设置标准”及“期货经理事业管理规则”,其后陆续发布期货经理事业接受委托交易资金的最低限额及委托交易资金总金额的最高倍数等规定,且于1992年7月10日核定“期货经理事业经营全权委托期货交易业务操作办法”。至此,期货经理事业经营全权委托期货交易业务的运作流程与规范大致完成。台湾第一个期货信托基金(即CPO)于2009年正式批准运行。
根据组织形式的不同,期货基金分为三类:公募期货基金(Public Funds)、私募期货基金(Private Pools)和个人管理期货账户。
公募期货基金
是指在一个有限时期段内公开发行的基金,即狭义上的期货投资基金。是一种用于期货专业投资的新型基金,其具体运作与共同基金相似,在美国指的是期货投资基金,往往采用公司型基金的组织形式,投资者可以购买基金公司的股份,与购买股票或债券共同基金的股份一样,只是期货投资基金投资的是期货和期权合约而非股票和债券。
私募期货基金
是指受有限个投资者委托被聚积起来的私人集合资金方式。它往往采用有限合伙的方式,其合伙人主要包括两种形式,即一般合伙人(主要合伙人)(General Partner)和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一般合伙人就是发起组织基金的个人或机构,也是控制基金全部交易活动和日常事务的管理者。有限合伙人是为基金提供大部分资金的投资者,但不参与基金的具体交易与日常管理活动,只按照协议收取资本利润,并以自己的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私募期货基金组织结构与公募期货基金类似,不同点在于资金来源和信息披露。
个人管理账户
是指在存款性银行开户交由期货交易顾问(CTA)自行管理的账户。一些大型的机构投资者,诸如养老基金、公益基金、投资银行、保险基金往往采取这种形式将部分资金委托给独立的期货投资组合管理者(CPO)进行管理,CPO在为机构投资者设计、构造和实施期货基金投资策略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一般而言,CPO可以雇用多个CTA共同运作这部分资金,投资于期货、期权或者远期交易等。
期货基金与对冲基金的区别
期货基金与对冲基金都属于投资基金,但是两者一个显著的区别的是:期货基金通常投资于期货,而对冲基金的投资对像非常广泛。按照最新的数据显示,美国对冲基金的规模约为两万亿美元,其中投资于商品期货市场的资金量有6,000~7,000亿美元。全球最大的期货基金公司AHL公司2007年掌管了230亿美元期货投资资金,在1990年—2007年的17年间回报率达17%,波动率为16.4%。
目前国内法律确定的期货公司业务仅有经纪业务一项,而现存的与CTA类似的机构均为私募性质,多以期货理财工作室等形式运作,行走于法律的灰色地带。但由于这类机构没有法人资格,如果产生经济纠纷,投资者利益较难得到保障。近年来,业内一直存在CTA业务合法化和规范化的呼声。从期货市场和CTA基金自身的特点以及我国市场的现状来看,期货基金带来的积极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有助于改善我国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
期货基金的推出有助于改善我国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进一步发挥期货市场风险规避和价格发现的功能。在成熟的期货市场上,机构投资者的交易占据主要地位。国内的情况则相反:期货市场上个人投资者的比例超过90%,且贡献了近80%的交易量,而许多从事现货业务的企业仍缺乏参与期货市场的意识,投机交易的过度活跃削弱了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CTA基金的推出将使非现货交易的机构投资者成为期货市场中的重要力量,而相关的宣传也有助于吸引更多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入场,对增强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完善市场功能具有重要作用。
有助于扩展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
期货基金的推出有助于扩展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增强盈利能力,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从而吸引更多的人才进入期货行业,提高行业的国际竞争力。近年来,国内期货市场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商品期货方面的锌、塑料、黄金、钢材等多个新品种陆续上市,股指期货上市的准备工作也在积极进行,2008年全年成交额更达到创纪录的71.9万亿,比上一年增长75.52%。但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目前国内期货公司的业务仍然高度单一,经纪业务收入占许多期货公司总收入的绝大部分,经营业务狭窄限制了期货公司的盈利能力,客观上也限制了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而另一方面,国内企业在金融衍生品市场上屡屡受挫,深南电对赌高盛、碧桂园对赌美林、中信泰富外汇累计期权合约等均遭受巨额损失。这些凸显了我国企业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缺乏基本的了解,也缺乏熟悉衍生品运作的人才。CTA基金的推出可以通过一方面推动期货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增进实业企业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了解,从而逐步改变这一局面。
可以给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选择
期货基金的推出可以给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选择,从而一定程度上缓解因投资的资金集中流入股市和房地产市场而诱生泡沫的压力。目前国内证券市场账户数已远远超过1亿,而期货市场尚不足100万,许多投资者因为对期货市场缺乏了解或者资金不足等原因,没有参与期货市场。CTA基金的推出将有效改变这一状况。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由于期货市场的收益与股票、债券市场的相关性很弱,甚至有一定程度的负相关,因此在资产组合中加入期货的投资,有利于在保持收益大致相当的情况下,降低组合的总体风险。以去年为例,A股市场的一路下跌和房地产市场的大幅回落使许多投资者损失惨重,此时如果其投资组合中有部分期货头寸,损失很可能会得到一定的补偿。
从以上的分析来看,CTA基金的推出有可能会实现投资者、期货公司、期货市场“三赢”的结果。但由于CTA基金对许多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全新的产物,在真正决策和运作的过程中,有许多现实的问题必须考虑。
首先,由于许多投资者对CTA基金甚至期货市场本身缺乏基本的了解,可能将CTA基金与证券投资基金或者银行的各类理财产品划上等号,因此在前期宣传工作中,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
其次,由于中国期货业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327国债期货”等事件之后经历了漫长的调整期,直到近几年才重回快速发展的轨道,因此在CTA基金推出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很可能会面临基金管理人才不足的局面。而这段时间恰恰又是CTA基金产品争取市场了解与信任的关键时期,因此CTA基金推出对期货行业来说既是机遇,更是挑战。
最后,CTA基金更可能是以信托投资的形式出现,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更可能是盈利分成而非管理费,这一点与现有的证券投资基金不同,更接近于私募基金。因此,与公募的证券投资基金只有投资者、管理人(基金公司)、托管人(商业银行)三方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相对清晰不同,CTA基金涉及的利益方更多,管理的难度也更大。这对监管机构也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综上所述,CTA基金在我国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虽然目前可能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但从长期来看,CTA基金将成为我国期货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并将对我国期货市场乃至金融行业和整体经济的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